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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大陸委員會製作「適用公務員服務法人員赴陸港澳規範告知書」1份,請查照轉知。

來文主旨:檢送大陸委員會製作「適用公務員服務法人員赴陸港澳規範告知書」1份,請查照轉知。

來文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5年1月8日總處培字第1150010102號函辦理。

二、為利貴單位就適用公務員服務法第2條之人員宣導赴陸港澳重要提醒事項,經大陸委員會洽商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意見,製作「適用公務員服務法人員赴陸港澳規範告知書」供各機關參考運用,請就適用對象加強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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