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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學校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心理輔導注意事項

新竹縣學校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心理輔導注意事項

(一) 執行校內防治
1. 依規定進行隔離之教職員工及學生(含中港澳入境學生),得以電話、書信、E-MAIL或網路通訊等管道進行心理輔導,或提供其他相關心理支持。
2. 對經衛生單位確認為疑似或確定病例者,或依衛生單位規定進行隔離者之班級其他學生,應進行團體輔導或個別輔導。
3. 如教職員工生或家長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病故,應視情形進行必要相關人員之心理輔導,並應提供家長及學生電話諮詢輔導服務。
4. 學校應就已受疫情影響之學生列冊,優先列為認輔對象,必要時應對受疫情影響之學生家庭,提供相關問題解決之諮詢服務,減少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發生,提升學生及家長心理素質。
(二) 連結校外防治
1. 因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心理狀況,經校內介入性輔導仍無法有效協助,必要時應轉介醫療機構處理。
2. 執行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心理輔導工作,必要時得諮詢教育處或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等資源,請求其他機關(構)協助。
(三) 三級預防輔導工作內容
1. 初級預防輔導工作
◎協助班級導師製作安心文宣
◎提供導師輔導諮詢
◎建立明確之個案轉介機制
◎協助導師提供家長諮詢
2. 二級預防輔導工作
◎辦理全校性安心宣導或活動
◎針對有學生、家庭被隔離之班級進行入班輔導
◎受理個案轉介輔導工作
◎因應學校現況需求規劃團體輔導
3. 三級預防輔導工作
◎受疫情影響之心理創傷個案評估轉介
◎特殊個案處理
◎連結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資源協助處理危機事件、安心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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