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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因應大陸地區發生「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依說明段辦理相關防治措施。

說明:
一、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9年1月29日肺中指字第1093700031號函暨教育部109年1月30日及2月1日通報辦理。

二、為避免疫情擴大,請依下列事項配合辦理:
(一)開學前注意事項
1、請家長主動關心子女/學生身體健康,如出現發燒,咳嗽或流鼻水等呼吸道症狀應佩戴口罩,請其在家休息避免外出,並通知學校以利監測班上學生健康狀況。

2、請掌握所屬教職員工生於寒假期間曾前往大陸等疫情流行地區之名單及其健康狀況,返國後應進行14天自主健康管理及體溫量測,如有發現呼吸道症狀(發燒38度C以上、咳嗽等),應通報防疫專線1922,立即戴口罩就醫,並於就醫時告知醫師旅遊史、接觸史及不適症狀。

3、請備妥足量之防疫用品,如體溫計(如額溫槍、耳溫槍)、漂白水、口罩、肥皂、洗手乳等。

(二)開學後注意事項:
1、每日體溫量測:請於學生入校時及中午進行體溫量測,若使用耳溫槍者,務必消毒後才供下一人使用。學校班導師或授課教師應注意學生是否有發燒、咳嗽或非過敏性流鼻水等呼吸道症狀。

2、強化衛生教育宣導:加強勤洗手、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保持個人衛生習慣(如:打噴嚏、咳嗽需掩住口、鼻,擤鼻涕後要洗手)及妥善處理口鼻分泌物等,及儘量避免出入人潮擁擠、空氣不流通的公共場所等衛生教育宣導,並落實執行。

3、環境清潔及消毒:教職員工應定期針對學生經常接觸之物品表面(如門把、桌面、電燈開關、或其他公共區域)進行清潔消毒,可用1:100 (500ppm)漂白水稀釋液進行擦拭。

4、區隔生病之學生及教職員工:學生或教職員工如在校期間出現發燒及呼吸道症狀,須戴上口罩,並應予安置於單獨空間,直到離校。

5、維持教室內通風:打開教室窗戶、氣窗,使空氣流通,維持通風設備的良好性能,並經常清洗隔塵網,若環境為密閉空間,應打開窗戶和使用抽氣扇,沒有必要,盡可能不使用冷氣空調。

三、另依據中央「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9年1月29日所發「中港澳入境的學生及教職員工,建議在家休息14 天」之新聞稿,亦請貴校配合辦理下列事項:

(一)針對中港澳入境之學生及教職員工,請其於入境後起14日內在家休息,避免到校上課上班(如:2月10日自中港澳入境者,2月11日至2月24日,共 14日在家休息)。

(二)自中港澳入境的學生,配合實施14天在家休息者,無需核予假別,且不列入出缺席紀錄。另教師依照備註事項辦理,職員工部分依照人事總處及勞動部發布相關規定辦理。

四、學校針對中港澳入境人員通報方式:
(一)請針對所有教職員工及學生進行詢問、調查、記錄(中港澳入境學生及教職員工管理紀錄表),如貴校有中港澳入境者請即時填具紀錄表並於每日15時30分前回傳(將掃描檔寄至體健科林小姐信箱10000338@hchg.gov.tw ,並請來電確認03-5518101*2866備查,無則不需回報);另至遲於109年2月12日(三)中午前彙整貴校「中港澳入境學生及教職員工管理紀錄表」 (若無個案亦請填無)核章掃描後將電子檔回傳至公務填報(編號4603)備查。

(二) 教職員工及學生如有確診為武漢肺炎,應立即回報本府教育處體建科(03-5518101*2866林小姐),並同步通報教育部校安系統,後續如有更新再行回報。

(三) 中港澳入境學生及教職員工管理紀錄表備註欄請依範例載明相關資訊。

五、檢附教育部開學前後防護建議及健康管理措施、教育部109年1月30日及2月1日通報、教育部109年2月1日通報及中港澳入境學生及教職員工管理紀錄各乙份。


新竹縣教育防疫專區http://news.hcc.edu.tw/index.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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