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暨附設幼兒園108年度縣內介聘教師選聘標準評分表公告
1、缺額:國小普通班一般教師1名、幼兒園教師1名。
2、本次甄選之相關證明文件,影本留存,正本驗後發還。
3、各項證明文件如有偽造、變造等不實情事或隱瞞事實者,一經查獲或他人檢舉屬實,一律取消資格或解聘。
4、請於報名時,繳交評分表、個人簡歷、教師證影本、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專長(相關證明、證照或證書)、曾參與行政業務、曾擔任年級導師、指導學生參與相關競賽、個人參與競賽、專業證照等相關資料影本(加蓋與正本相符及人事職名章),以A4裝訂,一式一份,並於108年4月24日(星期三)上午8時至11時送達本校人事室,逾時者不予受理。
5、口試日期訂於108年4月24日(星期三),下午1時10分開始口試,請報名人員提前於下午1時完成報到手續,如報名人員無法準時報到,請提前與本校人事室聯絡。
6、報名登記次序為口試次序。
7、排序結果公布於本校網頁及本縣教網中心網站之「學校公告」網頁,並請於108年5月8日(星期三)參加新竹縣政府舉辦之縣內現職教師介聘作業,時間及地點若有更動,以新竹縣政府公告為準,恕不個別通知。
2、本次甄選之相關證明文件,影本留存,正本驗後發還。
3、各項證明文件如有偽造、變造等不實情事或隱瞞事實者,一經查獲或他人檢舉屬實,一律取消資格或解聘。
4、請於報名時,繳交評分表、個人簡歷、教師證影本、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專長(相關證明、證照或證書)、曾參與行政業務、曾擔任年級導師、指導學生參與相關競賽、個人參與競賽、專業證照等相關資料影本(加蓋與正本相符及人事職名章),以A4裝訂,一式一份,並於108年4月24日(星期三)上午8時至11時送達本校人事室,逾時者不予受理。
5、口試日期訂於108年4月24日(星期三),下午1時10分開始口試,請報名人員提前於下午1時完成報到手續,如報名人員無法準時報到,請提前與本校人事室聯絡。
6、報名登記次序為口試次序。
7、排序結果公布於本校網頁及本縣教網中心網站之「學校公告」網頁,並請於108年5月8日(星期三)參加新竹縣政府舉辦之縣內現職教師介聘作業,時間及地點若有更動,以新竹縣政府公告為準,恕不個別通知。
瀏覽數: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