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關西鎮關西國民小學107學年度學前特教巡迴輔導班新增娩假及育嬰留職停薪第6-10次代理教師甄選簡章(一次公告分次甄選)
一、錄取名額:
(一)學前特教巡迴輔導代理教師娩假及育嬰留職停薪缺1名,聘期自108年2月11日(或實際到職日)至108年7月1日,實際聘期依新竹縣政府核定為準。
(二)留職停薪缺之代理教師,其聘約依新竹縣政府規定之起迄日及當事人申請留職停薪期間為準。期間僱用原因消失、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復職或期限屆滿時,無條件解除聘約,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濟。
(三)除正取外,本校得擇優備取若干名,以補足本次缺額外,若遇107學年度內新增缺額時依備取序位通知報到,不另行辦理甄試。
二、報考資格與報名、甄選日期:
(一)第六次甄選:
1.報名資格:大學以上畢業者(有學前特教經驗者尤佳);或修畢(學前特教)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具有學前特殊教育教師證者。
2.報名時間:108年1月24日上午09:30至10:00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108年1月24日上午11:00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唱名3次未到視同放棄)。
(二)第七次甄選:
1.報名資格:大學以上畢業者(有學前特教經驗者尤佳);或修畢(學前特教)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具有學前特殊教育教師證者。
2.報名時間:108年1月25日上午09:30至10:00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108年1月25日上午11:00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唱名3次未到視同放棄)。
4.若第六次甄選已有足額錄取人員,則不進行第七次甄選。
(三)第八次甄選:
1.報名資格:大學以上畢業者(有學前特教經驗者尤佳);或修畢(學前特教)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具有學前特殊教育教師證者。
2.報名時間:108年1月28日上午09:30至10:00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108年1月28日上午11:00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唱名3次未到視同放棄)。
4.若第七次甄選已有足額錄取人員,則不進行第八次甄選。
(四)第九次甄選:
1.報名資格:大學以上畢業者(有學前特教經驗者尤佳);或修畢(學前特教)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具有學前特殊教育教師證者。
2.報名時間:108年1月29日上午09:30至10:00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108年1月29日上午11:00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唱名3次未到視同放棄)。
4.若第八次甄選已有足額錄取人員,則不進行第九次甄選。
(五)第十次甄選:
1.報名資格:大學以上畢業者(有學前特教經驗者尤佳);或修畢(學前特教)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具有學前特殊教育教師證者。
2.報名時間:108年1月30日上午09:30至10:00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108年1月30日上午11:00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唱名3次未到視同放棄)。
4.若第九次甄選已有足額錄取人員,則不進行第十次甄選。
三、餘詳閱簡章。
(一)學前特教巡迴輔導代理教師娩假及育嬰留職停薪缺1名,聘期自108年2月11日(或實際到職日)至108年7月1日,實際聘期依新竹縣政府核定為準。
(二)留職停薪缺之代理教師,其聘約依新竹縣政府規定之起迄日及當事人申請留職停薪期間為準。期間僱用原因消失、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復職或期限屆滿時,無條件解除聘約,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濟。
(三)除正取外,本校得擇優備取若干名,以補足本次缺額外,若遇107學年度內新增缺額時依備取序位通知報到,不另行辦理甄試。
二、報考資格與報名、甄選日期:
(一)第六次甄選:
1.報名資格:大學以上畢業者(有學前特教經驗者尤佳);或修畢(學前特教)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具有學前特殊教育教師證者。
2.報名時間:108年1月24日上午09:30至10:00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108年1月24日上午11:00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唱名3次未到視同放棄)。
(二)第七次甄選:
1.報名資格:大學以上畢業者(有學前特教經驗者尤佳);或修畢(學前特教)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具有學前特殊教育教師證者。
2.報名時間:108年1月25日上午09:30至10:00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108年1月25日上午11:00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唱名3次未到視同放棄)。
4.若第六次甄選已有足額錄取人員,則不進行第七次甄選。
(三)第八次甄選:
1.報名資格:大學以上畢業者(有學前特教經驗者尤佳);或修畢(學前特教)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具有學前特殊教育教師證者。
2.報名時間:108年1月28日上午09:30至10:00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108年1月28日上午11:00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唱名3次未到視同放棄)。
4.若第七次甄選已有足額錄取人員,則不進行第八次甄選。
(四)第九次甄選:
1.報名資格:大學以上畢業者(有學前特教經驗者尤佳);或修畢(學前特教)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具有學前特殊教育教師證者。
2.報名時間:108年1月29日上午09:30至10:00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108年1月29日上午11:00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唱名3次未到視同放棄)。
4.若第八次甄選已有足額錄取人員,則不進行第九次甄選。
(五)第十次甄選:
1.報名資格:大學以上畢業者(有學前特教經驗者尤佳);或修畢(學前特教)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具有學前特殊教育教師證者。
2.報名時間:108年1月30日上午09:30至10:00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108年1月30日上午11:00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唱名3次未到視同放棄)。
4.若第九次甄選已有足額錄取人員,則不進行第十次甄選。
三、餘詳閱簡章。
瀏覽數:
分享

